离婚财产分割,你不知道的那些事
各位朋友们,大家好!我是你们的知心小编,今天我们来聊一聊离婚财产分割那些不为人知的小秘密。相信不少人都关心这个尤其是那些正在考虑离婚或者已经离婚的朋友们。
既然大家这么感兴趣,那小编我也不藏着掖着了,马上奉上五个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疑问并一一为大家详细解答。
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根据我国《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
财产类型 | 具体说明 |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投资或者共同经营所取得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作或者共同享有的知识产权所取得的收益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 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有明确约定或其他原因应当归一方所有除外 |
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 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 |
确定好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后,我们再来看看如何分割。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也可以根据以下情况适当调整分割比例: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贡献程度
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的长短
是否存在共同生活的夫妻感情
一方是否有过错行为
婚前财产婚后有所收益,如何分割?
这里所说的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所取得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其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举个栗子:小张和小林在婚前各有一套房子,婚后将两套房子卖掉,用所得款项购买了一套新的房子。这套新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有所收益,但收益是由于一方的专项投入,而非夫妻共同努力取得的,则该收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再举个栗子:小李在婚前就拥有了一家公司,婚后他投入了大量精力和资金,使公司得到了发展。这部分公司增值的部分就属于小李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另一半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
如果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了房产,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另一半的名字,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也可以由法院根据以下因素判决分割比例:
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程度,如出资情况、房屋增值原因等
结婚时间的长短
是否共同生活
一方是否有过错行为
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加上另一半的名字,但如果婚后另一半对房产有出资或共同还贷,那么在离婚时也可以要求分割房产。
不想因离婚被分财产而转移资产,有什么后果?
一些人为了逃避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可能会采取转移资产的行为。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前转移资产,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一方发现了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
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了对方在离婚前隐匿了财产,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提出诉讼的时间不能超过离婚后一年。
举个栗子:小王和小刘离婚后,小刘发现小王在离婚前将一套房产转移给了自己的母亲。小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这套房产。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五大疑问解答,不知道大家看完之后还有没有其他疑惑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提问,我们一起探讨。
小编想说的是,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如果真的走到了离婚这一步,也希望大家能够理性处理财产分割做到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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