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共同购买房产怎么分?
虽说家是幸福的港湾,但如果到了分手的时刻,"家"也会变成一个烫手的山芋。那么婚后一起买的房子,在离婚时又该归谁呢?
法律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不管首付是谁付的,贷款是谁还的,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利益等原则判决。
通常情况下,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出资比例:夫妻双方出资多少,房产的产权就按这个比例分配。比如丈夫出资70%,妻子出资30%,那么离婚时丈夫可以分得房产价值的70%,妻子分得30%。
2.还贷金额:婚后一起还贷款的,法院会根据各自的还贷情况,在分割房产时进行补偿。比如丈夫还贷20万元,妻子还贷10万元,那么在分割房产时,妻子可以得到比丈夫多10万元的房产价值。
3.房屋增值部分:婚后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平均分割。比如婚后房产上涨了100万元,那么这100万元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分50万元。
如果你不想打口水仗,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不过,法院在分割房产时,并不是简单地一刀切,而是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最公平的判决。
婚前个人购房婚后怎么分?
婚前个人买的房子,在离婚时一般还是属于个人财产。
但是,如果婚后对该房产进行了增值改造,比如装修、扩建、增建等,增值的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举个例子:小明婚前全款买了套房子,婚后小明用夫妻共同财产装修了房子。离婚时,房屋的价值上涨了20万元,其中10万元是由于装修增值造成的,那么这10万元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平均分割。
如果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补偿。
比如小明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小明每月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1万元,还了5年,共还了60万元。离婚时,这6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明需要补偿给对方30万元。
房屋贷款未还清怎么办?
如果离婚时房屋贷款还没有还清,那么夫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由一方继续还贷,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比如丈夫负责继续还贷,那么妻子可以一次性补偿丈夫一半的剩余房贷。
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在分割房产时,也会考虑贷款的剩余金额,在分割房产价值的也分割贷款债务。
比如法院判决妻子分得房子,那么丈夫需要继续还贷,而妻子则需要返还给丈夫一半的剩余房贷。
未成年子女房产怎么处理?
如果夫妻离婚时,未成年子女名下已经有一套房产,那么这套房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未成年子女名下还没有一套房产,那么离婚时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优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利益,适当多分给未成年子女一方。
比如夫妻共同拥有一套房产,价值100万元,未成年子女由妻子抚养,那么法院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判给妻子价值60万元的房产,丈夫价值40万元的房产。
其他分割规定有哪些?
除了以上这些规定之外,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还会考虑以下因素:
1.房屋的居住权: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未成年子女随一方生活,那么另一方有权在未成年子女成年之前使用该房屋。
2.房屋的租赁权:如果房产出租了,那么租金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3.房屋的其他收益:比如停车位的使用费、物业费等,这些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和收获是共同的,在婚姻结束后,对于共同财产的分配,除了法律的硬性规定,更加注重公平与合理,能够让双方在受伤的时候不至于雪上加霜,让各自的未来也能有更好的发展。
各位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在婚姻中对于财产的分配有什么样的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们的观点,一起探讨婚姻中的财产分配这一重要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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