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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房子归属时效(离婚协议上写明了房子的归属,还能起诉吗)

1.协议离婚后还能起诉房子的归属问题吗?

当然可以。协议离婚只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方式之一,并非唯一的途径。在协议离婚后,双方仍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即离婚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法院在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未及时变更登记,会影响房屋所有权归属吗?

是的。根据相关规定,在协议离婚后,未及时进行房屋变更登记,就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只能依据合同的约定请求对方履行,这属于债权请求权。

3.超过时效,诉讼请求是否会被驳回?

是的。在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后,另一方反悔拒不履行过户登记手续,如果一方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产权属,那么只要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一般会予以驳回,并确认被告(反悔方)为诉争房屋的所有人。

4.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法院是否会受理诉讼请求?

在此情况下,双方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房屋归属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法院受理诉讼后,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例如要求当事人先履行过户登记手续,再审理相关诉讼请求。

5.婚姻法中关于财产分割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离婚协议中对房屋归属的约定,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仍然受制于相关法律规定和时效限制。建议当事人在离婚后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避免纠纷。如有疑问,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

欢迎大家提出问题或分享自己的观点,共同探讨离婚协议中房屋归属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