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夫妻关系的终结,而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往往是离婚案件中最为复杂和敏感的部分。那么,法院在判定离婚抚养权归属时会考虑哪些因素呢?
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和意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母乳喂养对于婴幼儿的生长发育更有利。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则会更加重视他们的真实意愿。法院会尽量听取孩子自己的意见,并根据他们的成熟程度和表达能力来确定抚养权归属。
法院还会考虑孩子长期由哪一方抚养。如果一个父母长期以来一直负责照顾孩子、提供生活和教育支持,并且与孩子之间建立了稳定而亲密的关系,那么法院通常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这一方。因为维持孩子的稳定生活环境对于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法院还会考虑是否存在协助扶养人。在一些情况下,离婚后的父母可能无法全职照顾孩子,需要借助其他亲属或第三方的帮助。如果有亲属或其他人愿意承担协助扶养的责任,并且能够提供良好的抚养条件和环境,法院也会考虑将抚养权判给这些人。
法院还会考虑是否存在不利因素。例如,如果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况,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定该方不适合获得抚养权。
在判定离婚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和意愿、长期由哪一方抚养、是否存在协助扶养人以及是否存在不利因素等因素。目标是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让他们能够在稳定和良好的环境中成长。离婚抚养权的判决应该是公正、合理且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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